作者:馮國豪(崑山科技大學副教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5月27日再度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停止接見、通信。裁定結果一出來令不少白營支持者憤慨,甚至藍營人士也感到不平。筆者從裁定書看出民進黨政府鐵了心要將柯文哲關到2028以後,只有讓執政黨徹底挫敗,柯文哲才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羈押事由共有三種:「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 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之罪者。」
先從第3款來看,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明確證據認定柯文哲收賄,認定柯所犯為重罪,其中僅憑EXCEL檔中「小沈1500」就認定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但在陳宗彥案中,法官卻認為「陳董」無法確認就是陳宗彥,那麼如何認定「小沈」就是沈慶京呢?
就第2款而言,北院裁定延押的理由是認定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4名在押被告仍有勾串、滅證之虞,且至今尚未完成證人交互詰問,證詞仍可能因為串供而改變,羈押原因並未消滅,有羈押必要。但從去年9月檢方收押至今已將近9個月,且關鍵證人之一朱亞虎已經交保,加上現在科技要偵查證人勾串有那麼困難嗎?非要續押不可嗎?
再從第1款來看就更荒謬了,且不論近期鍾文智、朱國榮、徐少東等經濟重犯潛逃,中信金控董事辜仲諒,被控在澄清湖購地案中涉嫌「低價高買」讓中信銀損失1億元,同樣是台北地院13日重判7年8月徒刑,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昨天檢方僅要求對辜仲諒等4被告實施科技監控;而,對柯文哲北院仍舊裁定延押,一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即認定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如此的雙標,請問民眾如何信任司法。
從以上三個理由,都難以說服對柯繼續延押,難怪網友酸說現在不能讓柯文哲恢復自由身,避免讓柯文哲在大罷免期間批評執政黨;甚至有名嘴聽到傳聞–法官不太想接押柯文哲,但檢方認為一定要押、不能讓他出去,傳言甚至要到2028之前都不能讓柯文哲出去,以免影響到總統大選。
筆者認為昨天裁定延押兩個月,下次再裁定已經是8月初的事了,屆時大罷免應該已經大致告一段落了,目前有評論者認為大罷免結束後應該會讓柯文哲交保,這種研判似乎太過樂觀。試想如果大罷免執政黨成功,順利取得立法院過半多數席次,會讓柯文哲走出看守所嗎?我認為是不會,因為屆時執政黨掌握五院,同時通過新任命的NCC有效控制媒體,放眼2028年不會再有阻礙,又豈會讓柯文哲恢復自由,批判執政黨徒增變數呢?
但如果大罷免失敗,民進黨要贏得2028年大選唯一機會,就是複製2024年藍白分裂的戲碼,因此讓柯文哲走出看守所,放任他批判執政黨提高他的聲量與聲望,讓藍白再度分裂,民進黨才有可能再度執政。
因此筆者強調只有讓執政黨徹底挫敗,柯文哲才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只有在大罷免過程中藍白再次合作打敗民進黨,維持立院藍白合作多數席次,才會讓執政黨思考讓柯文哲恢復自由的可能性。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114/5/28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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