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震華(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
對岸著名的汽車製造商比亞迪,據聞將以泰國為基地,生產汽車出口台灣,引發台灣業者緊張。經濟部回應將針對第三地轉運行為,備妥4項措施應對,包括監控進口量與加重洗產地處分,並可能限制進出口行為。經濟部維護台灣業者利益,可說立意良善;但若執行手段不當,不僅傷害消費者權益,也可能引發貿易糾紛,讓我國淪為不守國際規則的世貿成員,務必謹慎從事。
由於台灣禁止從大陸進口整車和底盤,還要求車廠逐年提高本地供應鏈比例(這已違反世貿規則),因此對岸電動車競爭力強大的比亞迪擬以泰國製模式,從泰國出口汽車到台灣,避開台灣進口禁令,是自然合理的商業行為。經濟部的反制對策,很可能違反世貿規則而產生嚴重貿易後果,務必深入了解所涉世貿原則,以免貽笑方家並產生台泰貿易糾紛。
國際貿易有所謂「洗產地」和「原產地規則」。洗產地指第一國的企業欲出口產品到高關稅或存有進口管制的第二國,為規避貿易障礙,假造適用低關稅或免關稅的第三國製造證明,讓產品得以(低或免稅)出口到第二國;「洗產地」就是讓產品繞道第三國,但並非第三國產製。而原產地規則,是指各國都會設定被其認定為當地產品的門檻條件或規則,只要符合規定,就會提供當地生產的?「原產地證明」,讓廠商據以申報生產國的(低或免)關稅出口。
比亞迪2022年初在泰國羅勇府的東部經濟走廊投資179億泰銖,設立比亞迪泰國廠,2024年完工啟用,生產電動車和混和動力汽車,預計年產量15萬輛,供應當地和亞太市場。比亞迪也已在台灣完成商標註冊,的確有意進軍台灣市場。在此狀況下,比亞迪泰國廠的汽車能否出口台灣,就看是否能符合泰國汽車的原產地規則,若能,那這些汽車就是「泰國車」,得以和他國汽車同樣適用台灣對汽車進口的各種要求;若因用了對岸零件,就對其特別刁難,就會因歧視而引發世貿組織禁止的「非歧視原則」。
而若經濟部堅持,汽車進口必須先取得交通部核發的車型合格證明書,比亞迪當然也可以向交通部申請核發,交通部必須以和外商一樣的標準,一視同仁地處理其申請核發。若比亞迪取得證明,自然可以和一般進口車一樣,繳交關稅和貨物稅後在台灣市場銷售,以更具競爭力的價格討好消費者購買。這原是好事一樁,也是台灣廣大用車人引頸以待的更多選擇,但經濟部卻聞陸色變,連一家法律上屬於泰國公司的比雅迪泰國廠也想強加洗產地之名加以歧視或禁止,恐怕只會引發台泰間的貿易糾紛,既不利於台灣廣大消費者,也不利於台泰間非官方關係的發展。
經濟部關切台灣車廠發展,用心值得肯定。但傳統保護政策已被市場證明失敗,必須改弦更張,以免既犧牲消費者,又未能將產業發展成功,對「台灣奇蹟」抹下一道更深的陰影。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114/6/7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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