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慘業聯合東亞 抗美關稅(杜震華)

作者:杜震華(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

美國川普總統對全球貿易夥伴發動的關稅戰,目前結果已逐漸明朗,雖仍有細節有待釐清;除了半導體較特殊,須看企業是否在美國投資來決定是否繳交100%關稅外,整體而言,台灣面臨20%的對等關稅。雖然賴總統說20%的稅率是暫時性的,但事實上這個數字可能就是台灣的最終稅率,因為要再降低到和日、韓一樣的15%,付出的代價可能台灣難以承受。因此,經濟部據此評估台灣受創最重的產業包括工具機、模具、塑膠製品、電子零件等四大「慘業」。

20%的關稅到底是高或低,其實要看和誰比較。若和東亞各國比較:寮國、緬甸40%;泰國、柬埔寨36%;汶萊、馬來西亞25%;越南20%;印尼、菲律賓19%;日本、韓國15%,我國20%的稅率不是最低,但也不算高;會有衝擊,但不會大到全面崩潰。該思考的是如何和最強的競爭者(如日、韓廠商)競爭突圍,以立於不敗之地。

未來來自美方的進口或需求量必然下降,因關稅一定是由美國進口方和亞洲的出口方分攤的,所以不管多或少,美國價格必然上漲,造成進口量減少;但關稅會由美方承擔較多或較少,就要看雙方的議價能力。

依國際貿易理論,若美方是全球唯一的進口者,而出口方卻是一盤散沙或完全競爭,那麼關稅會由出口方完全承擔,美方會進行完全的「壓榨」。而若情況相反,美國進口方廠商很多且分散,而出口方是壟斷的獨家企業,美方進口商就會「獨吞」所有關稅。

在此,會讓我們想到「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這個組織在1960年代由中東產油國結合成立,由於占有全球約7成產量,就可以在國際石油市場呼風喚雨,以增產或減產來影響國際石油價格;至今雖因產量占比下滑而影響力減退,但對國際石油價格的影響仍然舉足輕重。

從國貿理論和OPEC實例,我們學習到什麼智慧?如果台灣這四大慘業的出口企業能夠和東亞主要對美出口企業聯合,拒絕承受美國新關稅的話,美國進口商就必須承擔、轉嫁給美國的消費者。

如何和東亞主要出口企業聯合?各「慘業」中都有同業公會,可以由同業公會不公開地聯合東亞其他主要出口國,如中、日、韓、泰、馬的類似公會組織,要求其成員全面拒絕新增的關稅,將它們推給美國進口商,如此新增的關稅大概就會由美國業者承擔。

理論上,這樣的行為並不違反一般的《公平交易法》或《反托拉斯法》,或美國的《克萊登法》和《史爾曼法》,因不是個別廠商的固定價格,不是公平法規範的商業行為,就像OPEC也無人能奈其何;但怕的是川普政府不太講究理性,所以務必保持不公開,否則後果頗難預料。

當然,一些正規的應對策略政府都能夠掌握,包括多元化市場布局、提高產品競爭力等等。但不可忽略的是,繼續深耕中國大陸和東南亞這兩大成長快速的市場,絕對是正確的長期策略。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114/8/8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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