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押柯文哲近一年,台灣司法蒙塵玷污!(陳國祥)

濫押柯文哲近一年,台灣司法蒙塵玷污!(陳國祥)

作者:陳國祥(前中央社董事長)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近一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終於裁准七千萬元交保。

諷刺的是,柯文哲本人卻對是否繳納巨額保金、離開看守所仍顯遲疑。他坦言,一年來被完全與外界隔絕,日夜困在極小的房間內,僅能透過飯口聽見聲音,卻見不到人影,連陽光都照不進來。

柯文哲反覆強調自己清白,認為這段時間根本是「政治整肅」下的司法酷刑。他更建議未來司法官上任前,應先在看守所體驗一週,親身感受被長期羈押的折磨。此話一出,引起不少民眾同情。

外界普遍認為,檢方對柯文哲及相關人士採取長期羈押,根本是以「押人取供」的方式逼迫認罪,既不文明,更嚴重侵害人權。

在民主法治社會,司法應以確鑿罪證為依歸,而非以羈押作為逼供的工具。可惜,台灣司法長期依賴「先押再辦」的辦案模式,以羈押取代蒐證,以精神折磨換取口供。這不僅剝奪被告的訴訟防禦權,更使司法墮落為懲罰性的政治工具。

理論上,檢方應從「以物證為中心」的制度轉向,而非仍陷於「以自白為中心」的思維。然而在實務上,檢察官往往先押後審,試圖以長期羈押瓦解人心,使被告屈服、認罪。這樣的操作,無異於「未審先判」,也使司法公正蒙上陰影。

除了柯文哲案,國民黨多個地方黨部黨工因涉嫌偽造文書辦理罷免案,也有上百人被羈押。這些案件多屬輕罪,卻動輒收押,令人懷疑檢方有意藉「濫押」打擊在野勢力。尤其柯文哲被押近一年,更成為在野黨批評「司法武器化」的最佳例證。

賴清德一再強調「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過去」,但這番辯解難以服眾。民間普遍看法是:與民進黨相關的案件,涉案人士多能迅速獲釋,甚至有人逃亡海外;反觀在野黨人士,哪怕涉案情節輕微,仍被長期羈押,形成鮮明對比。這種雙重標準,難免令人懷疑司法是否已淪為政治服務的工具。

京華城案中,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在庭上坦承,自己之所以在偵查時認罪,是因檢察官暗示「認罪就不再羈押」。身心俱疲之下,他選擇妥協,卻也因此加害柯文哲。這正凸顯了台灣司法的荒謬:認罪不是基於事實,而是源自於對自由的恐懼。

這種制度設計,讓「認罪換取免押」成為辦案常態,不但歪曲事實,更嚴重扭曲司法的正義性。司法追求的應是真相,而非透過折磨與交換得到的口供。

台灣自詡民主法治,但「濫押」與「押人取供」現象屢見不鮮,不僅違反文明社會的法治精神,更讓人民逐漸對司法失去信任。司法本應獨立超然,如今卻被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這才是台灣法治最大的危機。

柯文哲雖已獲准交保,但仍有不少在野黨人士被羈押在看守所,更多人因害怕被押而選擇認罪。這些案例,正一再提醒我們:當司法成為政權維護的工具,民主將逐步腐蝕,最終只剩下外表的假象。

台灣必須正視這場司法危機。唯有徹底檢討羈押制度,防止檢方濫權,重建司法獨立,才能洗刷如今的污點。否則,「民主燈塔」的光芒,終將因司法蒙塵而暗淡無光。

 

*本文原刊登於《堅料網》,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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