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在野效率超高 檢調表忠(游毓蘭)

羈押在野效率超高 檢調表忠(游毓蘭)

作者:游毓蘭(前立法委員)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涉罷免連署造假案,上周遭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羈押庭開了13個小時,當時北院以「不能只因為黃呂錦茹是市黨部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也沒有黃呂錦茹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 」為由,裁定無保請回、當庭釋放;北檢提出抗告、高院駁回原裁定發回更審,25日的羈押庭只開了兩個小時,就做出決定,果然沒有意外,裁定黃呂羈押禁見!

這樣的結果,黃呂本人、家人及所有關心的人應該早有心理準備,因為日前《鏡週刊》就以「罷吳青年軍供出市黨部交付名冊,黃呂錦茹涉幽靈連署甩鍋揭密」為封面故事,做了8頁鉅細靡遺的報導。這個連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答詢時都脫口而出的「鏡檢」,已經做了預言的配合演出,完全比照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模式。而北院法官在上周連續審了13小時都找不出的罪證,25日才兩小時就可以確認黃呂錦茹有羈押禁見的必要,效率真是超高。

黃呂錦茹如此快速的更裁收押,也好,不必像鄭文燦周而復始的交保、抗告、駁回、加保、抗告的輪迴,讓當事人備受凌遲。但是,這樣的手法,完全像是手遊刷首抽的伎倆。一些遊戲開新帳號時可以拿到很多轉蛋券,所以很多玩家就會一直重新開新帳號到抽到想要的角色再開始玩;檢察官只要不滿判決結果,就可以無限抗告重抽法官,換到能夠支持自己的法官為止?

過去許多年來我們期待的司法改革,是經由辨別是非,評斷曲直,以定紛止爭,保障人權,實現人間正義。但是,在現行的作法,檢察官權力太大,可以指揮調查局、廉政署、警察等國家機器,可以對人民動輒以抗傳即拘的強制處分權、可以辦藍不辦綠的選擇性執法,可以明顯違反比例原則的大肆搜索、超時偵訊,濫行羈押,押人取供,又毫無制度上的制衡與約束,儼然是憲政怪獸。

以柯文哲案為例,猶如曠世巨著的10萬字起訴書,毫無重點、沒有金流、沒有人事時地物,沒有確切的違犯,仍以某時某地掩飾毫無具體事證的窘態,起訴後的繼續羈押,期待再收押人取供之效,只成了歹戲拖棚的垃圾時間罷了。反觀日本的檢察官,偵查中的羈押多以10天為限,頂多延押1次,他們審慎使用權力,但他們的起訴定罪率高達9成9,足以讓台灣的檢察官汗顏。

這次中選會總共告發了41件罷免案涉偽造、往生連署案,全國檢察官們爭相投入以空前的規格小案大辦,抓捕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但一定是在野黨的!他們獻上對執政黨效忠的投名狀後,自甘成為政治工具,天平早已偏倚,正義女神淚流滿面了。

 

*本文原刊114/04/25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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