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新聞有價化 健全媒體產業環境(張啓楷)

力促新聞有價化 健全媒體產業環境(張啓楷)

作者:張啓楷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426上凱道「反綠共,戰獨裁」活動圓滿落幕,人們透過報紙、電視、網路媒體……等管道,了解現場動態和政治人物的演說內容。其中,有很多閱聽人是透過Google和Meta等社群平台,與相關新聞作一連結,但廣告收益全歸平台所有,那群站在第一線辛苦採訪和幕後完成編輯作業的新聞工作者則無從分潤。

近年整個媒體經營環境大不如前,特別是數位平台和入口網站每天無償轉載大大小小的新聞和資訊,連昔日佔媒體營收最大來源的廣告也一併吸走,使得原本就慘澹經營的傳播媒體處境更是雪上加霜。

根據統計,儘管台灣數位廣告整體市場規模一年約高達5、600億元,國際平台卻未合理分配利潤給媒體,導致媒體向業配、公家標案、腥羶色甚至假消息靠攏,實在不令人樂見 。

進一步來看,兩大跨國平台搶走台灣數位廣告六到八成的收入,他們賺了這麼多錢,卻不用落地、不用繳稅,在台灣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

台灣民眾黨團為促進數位科技產業與新聞媒體產業平衡發展,解決數位科技平台與新聞媒體業者間議價地位不對等的問題,並考量永續發展新聞媒體產業,設置「數位新聞發展基金」,由大型數位科技平台業者提撥一定比例之營收,以協助改善本土新聞媒體經營、優化第一線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在上個會期一開議,即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

來自媒體實務界的呼聲,也有志一同。去年十月中旬,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視CTV)、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民視FTV),以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視TTV),曾在各大報A1版面刊登《媒體共同聲明》,呼籲以立法來保護新聞媒體產業,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

事實上,聲明中所提相關立法精神和方向,與前述民眾黨團版「媒體議價法」草案大致相同。

去年10月底,台灣民眾黨團並召開一場「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匯集國內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共思如何扭轉台灣當前的媒體困境。

當天現場多位學者專家和立委對於官員只會與跨國公司拍照,卻毫無解決問題的魄力,立法進度原地踏步,無不感到憂心忡忡、砲聲隆隆。

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列入優先法案,希望與學界繼續並肩作戰,早日完成立法,本星期四(5/1)交通委員會將正式與國民黨和民進黨立委所提版本一併進行審議。

民眾黨團認為,數位科技平台業者沒有將演算法及分潤方式透明化,長期之下,不僅導致我國新聞媒體產業營收大幅銳減,連帶影響第一線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危及新聞產製品質,惡化的媒體環境不斷侵蝕第四權功能的發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澳洲於 2021 年通過《新聞媒體和數位科技平台強制性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促使 Google、Facebook 等網路數位科技平台實施新聞廣告分潤。

而據發起該法的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前主席西姆斯(Rod Sims)指出,澳洲新聞業每年因此多注入超過 2 億澳幣(約 41 億元台幣)資金,結果顯示,媒體議價的法制化,成功地振興委靡許久的新聞媒體產業。

另外,考量永續發展新聞媒體產業,民眾黨團版本同時參考加拿大立法經驗,設置特種基金用以補助媒體,支持高品質新聞產製,特此設置「數位新聞發展基金」,由大型數位科技平台業提撥一定比例之營收,挹注數位新聞發展基金。

為優化第一線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本法明定新聞媒體業及新聞媒體工作者,得向數位基金申請補助,以期實質改善我國新聞工作者長年低薪、高工時及壓力大的困境。

啓楷也是媒體人出身,對於「媒體議價法」的審議,自然抱著高度的使命感。但願朝野立委都能捐棄成見,暫時拋下「大罷免潮」的對立和緊繃氣氛,好好力促新聞有價化,健全媒體產業環境而共同努力。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114/04/28優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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