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究賴清德的併購說(劉東皋)

細究賴清德的併購說(劉東皋)

作者:劉東皋(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員)

賴清德在總統就職周年前幾天接受網路媒體專訪時,提出「兩岸併購說」,引起多方討論。擔任過台南市長、行政院長和副總統的賴清德,應該不會像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那樣,是個政治經驗資歷都有限的無知總統;賴會突然冒出「併購說」,有人認為絕非口誤或腦誤。他的內心,或許真的潛存著「等待中共」提出併購條件吧。

賴清德在受訪時說,「中國是較的大公司,台灣是較小的公司,如果你要併我的公司,你要提條件呀,不是台灣來提條件。」賴清德顯然不了解企業併購的實際過程。在企業併購過程,不一定是大公司先提條件,反而是小公司會抬高價格,待價而沽。

企業併購 不一定由大公司先開條件

管理學術上,企業併購己有相當的研究與理論,而理論通常是從現象的觀察與綜合歸納及演繹而來。實務上,經常有小公司因經營不下去,或不想再經營,而尋求大公司購併。當然,也有大公司想要小公司的特有資源或技術,而開出併購條件。但姑不論是大公司想吃下小公司,或小公司想要尋求買主出售,若誠心要成交,雙方自需有合意之處。

從賴清德的語意上看,他是想靜待中共政府提出併購條件,台灣則處於待價而沽之立場。但無論如何,不論是從政治角度談統一,或是從商業角度談合併,賴清德此話一出,應就表示兩岸「可以談(條件)」。

在兩岸有「可談」空間下,一向訴求兩岸要和平不要戰爭的國民黨,黨中央卻又跳出來罵賴清德是「賣台總統」,朱立倫唯恐天下不亂、只顧個人權位財勢利益的心態,於此又一次的昭然若揭。

試想,不論是兩岸要坐下來談統一、或要談合併,不是都要談條件嗎?豈有政治談判、尤其涉及到「兩岸和談(合併)」如此重大的談判,雙方豈能不慎重的提出「各自所需」的條件?雖然「兩岸談併購」的概念和說法,比較直接一點,但只要是爭取更有利於台灣人民的條件,又何嘗不可談?

民間早流傳1元新台幣換1元人民幣

一些民間人士多年來早就流傳一個「自我安慰」的併購說。只要台灣人民以新台幣計價的資產,中共願意用人民幣「1元對1元」兌換,則台灣就讓中共統一又何妨?雖然這有點像半開玩笑的說法,實務上對經濟弱勢者也不見得公平,但至少也是兩岸併購論的一種條件說。

就企業實務而言,想要求售的小企業,通常很難還想著要求「對等、尊嚴」。記得民國85、86年間,筆者在台灣日報擔任企劃主管時,就聽聞有家金融大財團要併購台中一家地方有線電視台。這家小有名氣的有線電視台老闆姓賴,當年想要趁地方有線電視整併潮正熱之際,賣掉公司獲利了結。

這位賴老闆曾提及與鹿港出身赫赫有名的本土大財團第二代交涉股權出售的過程時,口氣有點無奈的說,和這種真正財團級大老闆談生意,對方那種高高在上的態度,讓他在感受上覺得矮了一截,多只能任憑對方要求。身為求售者,他實沒有多少籌碼和對方談太多條件。

當然,也有一種併購,雙方基於朋友與信任的關係,求售方仍能「對等尊嚴」的賣掉公司。多年前我曾為一家年營業額約20多億的傳統企業採訪撰寫企業歷史,這家位於台中工業區的企業主即曾有購併經驗。這位企業老闆有位中小企業主的朋友,在中國大陸投資束帶廠,產品以外銷為主,年營業額約20億左右。束帶廠的規模雖不大,但在全球束帶製造業中是排名前三的企業,獲利穩定。因老板年事已高,不想再兩岸奔波,兒女又各有前程規劃,不願接手企業,因此想要賣掉自創的企業。

具有互信與合意 才能順利完全併購

由於兩人本就具有合夥投資關係,互相有一定信任關係。在一方想要擴大多角化經營、一方想要賣掉公司安享老年之下,最終彼此以認為合理的價格完成併購。通常,獨資、家族企業的併購,主要是基於企業主的利益討論雙方條件。若是股票上市公司談併購,則需顧及股東利益。但政治上的併購,應該是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而不是政治人物的利益。

在管理學術上,有所謂代理人理論,上市公司、大型企業集團的專業經理人,包括CEO執行長,都只是代理所有股東經營企業。本質上與理想上,專業經理人應該是以全體股東利益為依歸,對外洽談、執行併購事宜,而不能只顧個人利益卻出賣股東權益。

而政治上,民選的各級民意代表、縣市首長與總統,包括負責執行的行政院長和各部會首長,基本上也只是人民的「經營代理人」而已。但是,台灣自解嚴後所進行的民主試驗結果,多數政治人物只是假借選舉制度追求個人最大利益,而非為人民謀福利。

賴清德提出「併購說」時,並沒有仔細的論述及詳加說明,他要中共政府提出的「併購條件」,是要針對台灣人民的福祉提出各項優惠條件?還是要給予目前執政的政治人物大筆檯面下的好處?在商業上,這種給「代理經營者」檯面下的好處,大多是大筆的回扣及利益。

賴清德尚無權代表全體人民談併購

現實是,賴清德只獲得40%選民的支持而當選總統,即使中共主動提出併購台灣的條件,他個人也無權代表全體人民洽談、或接受中共政府所提出的併購條件;首先,這些條件必須經過立法院各政黨的協商形成共識、甚至應舉辦全民公投以獲得過半數以上人民的支持。

不過,至少若賴清德真心願意和中共政府討論併購意向,則兩岸便有和平坐上談判桌的機會。此時,既然是「大公司併購小公司」,未來台灣本來就是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因為,大公司併購小公司後,通常是小公司名稱消滅、不再存續;即使併購後讓小公司的名稱繼續存續,未來依然是處於「中國」母公司集團下的「中國集團子公司」,而不會是一家獨立的公司。

換句話說,在雙方皆有意願洽談併購下,「中國」這個概念必然會是持續存在的集團名稱;此時賴清德或其執政團夥若還在堅持什麼「對等」,那就是仍在搞兩面手法而已,根本沒有真心要談「被併購」。在洽談中華民國(台灣)被「中國母集團」購併的過程,維持台灣所有善良人民的生存與生活尊嚴,實要比個別政客的尊嚴重要多了。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於114/6/3優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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