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東皋(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員)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京華城案遭長期羈押與審訊,在認罪後又不斷接受偵訊,終因彭妻跳樓自殺,而全面引起台灣善良人民對司法不公的憤怒。
彭振聲在得知妻子身亡後,痛呼「檢察官還有良心嗎」、「我為何生在這樣的國家」;並哭訴,他沒有對不起國家,當初認罪是為了拚交保,好讓妻子安心。然而,他的認罪交保卻無法帶給他的妻子、家人、及他自己「安心」,反因他的妻子之死,而從此更加墜入痛苦深淵。
從表層的原因看,是北檢「一些」檢察官及司法單位害死了彭妻;但更深一層看,則很清楚的了解,這一些檢察、司法人員會如此泯滅良心,甘為政治掌權者的鷹犬,不僅顯示政治的腐敗,更暴露出台灣社會「惡勢力」氣焰日益囂張的墮落。
看一個社會是否日漸進步、「向上提升」,應該看的是,好人日多而惡人日少,好人日漸安居樂業並樂於為善、惡人則日漸消弭或不敢為惡。但如今的台灣,詐騙集團橫行、且常重罪輕判、一本萬利,連律師也樂於與詐團勾結合作為惡;而既有律師的勾結,警政與敗德的政治人物能不涉其中?
治安敗壞、惡人囂張,背後伴隨的必然是政治人物集體的腐敗與司法體制的敗壞。一些檢察官及司法人員為何敢於配合掌權的政客押人取供、不顧社會清議與法理法制的要求,硬拗硬扯的將無法找出罪證的柯文哲長期羈押?又為何敢於讓一個聲稱自己沒有犯罪的彭振聲「為了交保而認罪」?
這一些檢察、司法人員會敢於如此囂張惡劣,卻沒有監察、行政體系可以制止,不就是因為背後的政治勢力撐腰嗎?如今,「好」的檢察、司法人員難以出頭,「好」的政治、行政官員被壓制,甚至許多不想為惡、不敢為惡的司法檢調與行政官員,為了利害而逐漸的同流合汙。社會惡勢力因而逐漸高漲,善的力量漸被淹息。
自古以來,就有貪官汙吏與土豪劣紳勾結荼毒地方百姓的事例,有好事者總會寫成民間故事、故事最終讓中央清正官員主持公道,將這一眾土豪劣紳與貪官汙吏繩之以法。然而,台灣今天根本不可能寄望有一位中央清正官員的出現,因為這一眾貪官汙吏之為惡,就是有中央最高領導階層的暗許或指使。
於今,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社會,表面上看起來,似乎一眾貪官汙吏之行事,都合乎法律要件,但實際上,卻是披著「文明」的外衣而更加肆無忌憚的為惡。
以彭振聲案為例,他已年近74歲,去年9月被羈押,兩個月後,又被延押直到12月底才因認罪而以500萬元交保。但今年4月,彭振聲再次出庭時,則稱京華城案「程序一切合法」、「皆由委員決議」、「檢察官說這是圖利,我就認罪」;一度引起當庭法官質疑,既然一切合法為何還認罪?
對照在彭妻自殺過世後,彭振聲一改過往的認罪說法,大聲呼告:「我是無罪的」,並為其妻的冤死而痛哭;可以推想而知,彭振聲當時會認罪,根本上就是受到北檢的長期羈押、為了身體健康或心理上的壓力,以及為了讓太太和家人安心,才不得不認罪,以早點離開看守所。
然而,若真如他所言,他之所以認罪,是因「檢察官說這就是圖利」,但檢察官說的能算數嗎?只因一個70多歲的老人,受不了長期羈押之苦,也為了早點回家讓妻子安心而不得不認罪,這種披著「文明」外衣的押人取供,故意以長期羈押造成其身心壓力之苦,以玩法弄權方式來硬逼一個長期奉公守紀的老人認罪(檢調可能還美其名是「突破心防」),這有比古代貪官惡吏的刑求方式更符合法治與「民主人權」嗎?
反觀,柯文哲自去年9月初羈押至今,也已近10個月。如果檢察官自調查到收押眾多嫌疑人至今,還找不到柯文哲涉嫌圖利、貪汙的證據,為何法官審理卻仍一直以各種理由繼續羈押柯文哲?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檢調人員從事前的搜索調查、到羈押取證,都未能查獲具體證據,法官為何卻還能繼續裁定押人呢?就常理的理解,檢調要抓人、法院要押人,不是應該握有證據後才能抓人和押人嗎?
進一步說,不是證據到哪裡才能辦到哪裡嗎?如果目前的證據只能證明柯文哲有指示彭振聲要為京華城召開專案小組進行審查,但就行政體系而言,因受到民間陳情、市長指示副市長召開專案小組依法規程序審查,這難道就有圖利或貪凟事實嗎?如果法官認為有,那就只能依既有證據進行裁判後,依法解除羈押;豈能在沒有其他證據下繼續羈押柯文哲呢?
目前相關檢察、司法人員,為依附政治權力者而昩著司法良心辦案的鑿痕實過於明顯。彭振聲的妻子本是個照顧家庭與中風婆婆42年的平常善良婦女,最後,因為承受不了丈夫的名譽受損與身心受苦等壓力,愁鬰度日近一年,最後竟選擇輕生而冤死。這不僅是因司法不公而殺人,更是因整個政治敗壞、社會惡勢力高漲而害死一個良善的人。這種惡勢力如任其瀰漫擴散,台灣將會有更多良善的人民遭到戕害。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於114/7/3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