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將若其心志,勞其筋骨…」,此刻「在押」且做好「再押」準備的柯文哲,反覆縈繞胸懷的獨白應該是:「天將降大任於本人也」;汪精衛寫下「從容做楚囚」絕命詩時,還有「引刀成一快」午門示眾的風險,柯文哲從容做「賴囚」,示眾的只有被凌遲的司法,而且,排隊當劊子手,絞司法公信力的正是屈從權力、寧可平庸揣度上意之命的司法官們(包括檢審)。
重點是,司法官們揣度的「上意」,到底有多「上」?羈押柯文哲長達十個半月,儼然讓柯文哲成為「民主時代冤案代表號」之後,檢審會不會成為「上意的棄子」?
對照鄭文燦案,從交保金到羈押期都不正常
沒有人會承認「政治干預司法」,尤其代表政治的權力者,但政治干預無處不在,包括檢審自以為是的「想像」或獵得大案的搶功心態,柯文哲近十一個月(可能還要繼續兩個月)的羈押,勢必成為司法的反面教材,印證民進黨的「司法改革」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詐騙,甚至是名為改革實為「洗綠」的大倒退,柯案正是民主台灣司法倒退到威權時代的指標。
威權時代的「冤案」是政治案件,很難想像,不以政治案件羅織入獄的民主時代,「貪汙圖利」也能成為整肅政敵的工具;京華城「收賄圖利案」辦到現在,始終查不到金流,反倒是「政治獻金」成為檢方無限延長聲押的理由,因為每一筆政治獻金,只要檢方想列為證人,法庭都點頭照排,只要「證人」傳喚不完,就能做為檢方聲請延押的「正當理由」─只要檢察官認定嫌疑人有串供逃亡之虞,就能聲押,而法院除了第一次裁定交保檢方抗告後,對檢方的聲請就無一不准。
這很正常嗎?並不!不必以動輒涉及兩位數、三位數億的詐騙洗錢犯、暴力慣犯都能交保,就以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為例,羈押四十七天,起訴後即以「重金」二千八百萬交保,鄭文燦華亞科開發案有明確的「五百萬現金」進官邸(鄭辯稱是「丟包」),住處暗櫃還搜出近七百萬現金(沒證據與華亞科有關鍵);對比柯文哲京華城案查無金流,查到金流的一是給應曉薇的基金會,二是二百一十萬分七筆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交保金一度提高到七千萬,是鄭文燦交保金的兩倍半,起訴後依舊繼續羈押,只有父喪時准假半天,柯文哲表明願意戴上電子鐐銬亦不允准,迄今羈押已逾十個半月,是鄭文燦七倍;兩相對比,豈不說明,即使同為權力者的「政敵」,有沒有「黨證」,還是差很多。
臉書「迫害司法」,的確史無前例
尷尬的是,檢方傳喚愈多證人,愈暴露北檢辨京華城案的弱點,幾至一無是處的地步。七月十五日,台北地方法院再開延押庭,看看檢方的理由,「柯以個人名義經營的臉書,幾乎天天貼文試圖勾串證人,開庭前、後都對證人施壓,把證人說詞做成圖卡加以批評、攻擊,有利的大肆宣揚,不利的隱匿不提,帶動輿論影響司法判斷,「這是史上絕無僅有的壓迫司法手段」;檢方還說,扣案證物隨身碟內的「小沈/1500」是柯自己記錄,紀錄中金額數字皆屬實,「但柯文哲對「1500」未提出任何說明,二百一十萬政治獻金也與陳情案時間重疊…。」
檢察官是國家公訴人,當他們庭上委屈地認為柯文哲臉書成為「史上絕無僅有的壓迫司法手段」,柯文哲能委屈地指控「鏡檢、北檢、黨檢」三合一「偵查全公開」是「史無前例的壓迫人權」嗎?當司法迫害人權之際,又哪來臉面說司法被臉書壓迫?柯文哲遭到黨檢媒圍剿數月,直到北院開庭審理,他才有機會看到「起訴案情之全貌」,才得以為己辯解,而他的臉書,除了開庭期間「庭審全都錄」之外,沒有更多內容,更未要求證人翻供,何來「串供」,更直白的說,如果檢方證據鞏固紮實,哪怕翻供串供?
檢方「史無前例的承認臉書給他們莫大壓力」,只說明一件事:他們沒有更多實證,證明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有「對價的圖利」,除了和柯文哲反目的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和前都發局長林洲民之外,被傳喚的北市相關公務員幾乎眾口一詞:程序不違法、容獎不違法、會議紀錄全部上網在線,比民進黨蔡、賴政府從雞蛋到疫苗,都是「決策黑箱」,從光風電到電視電影,無不綠友友成群(也是圖利),差別是京華城依的是《都市計畫法》和都委會審查程序─檢察官有得查,綠友友不知依的是什麼─既是黑箱即意味沒得查。
柯文哲說出的真相─皇后原來沒有貞操
延押庭結束,氣不死檢察官的柯文哲又發了一千六百多字「臉書文」,重點有二:一,他不會逃亡,若交保金要一億,他寧願繼續待在看守所;二,此案已成為政治案件,法官不必有壓力,要押就押他一人;他固然爭取交保,對司法公正却也不抱太大希望,甚至還頗為體諒不敢判交保的法官,其氣勢雖不若當年林宅血案發生後,庭上求判死的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然其氣定神閒,冷眼側目,柯文哲不是被檢審裁判的人,而是審判台灣司法的人。
檢察官起訴柯文哲的依據,是沒查到的「某時某地某人」的一千五百萬;延押柯文哲的理由,是柯文哲對諸多尚未傳喚的黃珊珊等證人還有影響力,有串證「可能」。很難想像,即使柯文哲再延押兩個月,黃珊珊等證人有誰能庭上指認一千五百萬?檢察官不相信北市府已經公開的會議紀錄,却堅持京華城容積率是「對價(違法)圖利」,偏偏找不到「對價」的路徑。京華城案是司法的煉金石,北檢辦得七零八落,沒讓柯文哲「一招斃命」,反倒是柯文哲招招都讓司法去掉半條命,「黨檢媒」營造的柯文哲三大案、五大案還辦得下去嗎?
一個無實證却被羈押近十一個月的「被起訴人」,一千六百字的臉書文,就費了一千五百字大談「司法建言」,提醒「司法勾結特定媒體,淪為政治打手」的社會印象一定要嚴肅處理;不能為了司法顏面打擊公務員士氣;司法不能有太多政治目的;這些其實都是柯文哲的庭上之言,他也只有上庭有才發聲機會,才有可能讓人紀錄下來公諸於眾,這就是為什麼「柯文哲臉書文」讓檢察官既懼且恨,因為他揭開了司法真相─皇后原來沒有貞操。
*本文經風傳媒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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