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珍
「大罷免」在即,藍白立委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刪掉行政院「回補」台電的一千億,增加普發國民一萬元現金,一如既往,這筆高達二千三百五十億的普發現金,能不能落袋?又成了朝野互槓的相駡本。
普發現金一萬元成大罷與反罷的相駡本
就網路聲量而言,藍微幅大於綠,但極其有限,基本差別不大,能否成為罷免同意與否的「誘餌」?大有疑問,但這一萬元成為「增加政府支出之立法」與「行政院不依法行政(編列預算)」再寫下新的一頁,這不是藍綠對立的問題,而是國家法度崩解的問題;就小民而言,這一萬元形同藍綠拿國家法度開玩笑的「虛靶」,畫完了能不能當真,綠的不在意,藍白在意也沒用。
行政院長卓榮泰舉行記者會,說明二0二一年到二0二五年的超徵稅收一兆八千七百多億元,在扣除撥給地方政府和每種支出後,累積歲計賸餘四千四百三十多億,但若照藍白刪台電一千億補助,加普發現金一萬合計二千三百五十億,則特別預算規模將達到五千四百五十億,短差的一千多億只能舉債;卓榮泰反問,「這個做法在道德上過不過得去?國家財政上應不應該這麼做?是不是該舉債來普發現金?」言下之意,就是不準備依立法院三讀法案通過編列預算。
稍後卓榮泰更臉書發文,直指立法院去年七月通過兩項「違法、違憲的主決議」,要求衛福部(健保點值)和農業部(公糧收購價格)增加經費和預算,他邀請朝野黨團會商但未獲共識,這次「普發現金一萬元」是立法院「違法違憲一周年」,也是立法院「不斷違法違憲一整年」,他已要求到立法院公開報告說明,並尋求立法院審議預算要合法合憲的共識。卓揆是人也駡了,預算沒說不編,但顯然比照前例,不可能編;「大罷免」側翼則已經狂發「(我)不要一萬元,直接轉罷團」,這一萬元立刻有法律與現實兩大不確定。
立法院修立法和主決議「效力」不可相提並論
一,法律的不確定─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一萬元,到底是否真違憲?首先,立法院審查預算不能做增加支出的提議,但此刻立法院審查的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兩者不同在於預算案的發動者是行政院,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法」的發動者可以是行政院,也可以是立法院,而國會修立「法」代表的是民意,比方過去「老農津貼條例」,朝野立委無不競相加碼,再比方六月立法院才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為志願役調薪,行政院審酌後決定不覆議,即接受立法院的修法;如果《軍人待遇條例》可以,就沒有道理《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不可以。
換言之,違法違憲的說法並不存在。卓榮泰拿去年立法院審查總預算案時的「主決議」比擬,是牛頭馬嘴對不上。大法官早在一九九0年就立法院「加發公教半個月年終獎金」的決議,做違憲解釋(釋字二六四號),即立法院審查預算案時增加支出的提議不生效力,健保點值和公糧收購價格均可等同視之─立法院對選民有交代,行政院要不要交代,如健保點值是賴清德總統的競選承諾,則由行政院和總統自負政治責任和代價。
附帶一提,特別條例提送立法院前,行政院和民進黨也曾主張普發現金六千元,如果藍白擬議的是六千元,行政院還認為違憲違法嗎?
二,現實的不確定─卓揆略過不提的是「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同樣去年審查總預算案時的爭議,因為在野立委通過該條例的修正案將禁伐補償金額從每公頃三萬提高到六萬,但行政院迄今未依法編列(追加)預算,不具名黨政人士以此為例主張,普發現金一萬即使入法,不編預算又能如何?差別在,原住民禁伐補償不是原住民人人都有,現編預算足夠補償,就沒有追加的問題,普發現金則不然,人人都有的一萬元直接蒸發,不依法編列預算就是不依法行政,則立法─行政的制衡關係完全破壞,行政院編的預算能刪但不能刪多,行政院沒編的預算,國會無權以法律訂定法源,即使訂了法律,行政院不編預算,除非立法院杯葛行政院長施政報告或倒閣,以目前監察、司法兩權俱無制衡行政權之能,還真的拿行政院沒輒。
蒸發一元萬事小,蒸發國會制衡事大
藍綠拿一萬元做罷免與反罷免的「誘餌」,用處也不大,罷團大剌剌說「這錢我不要,直接轉罷團」,這是詐騙,行政院不編不發,哪來一萬元,若信了罷團之言,一萬元沒拿到還要多耗一萬元;反罷稱萬一罷免真的大成功,一萬元就沒了,此言不虛,沒有的不只一萬元,立法院正副院長九成九也得易主,至於過去一年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就等著民進黨一個一個多數表決改回來;設若大罷免沒成功呢?藍白也不要太樂觀,行政院不編不發還是拿他沒辦法,除非形勢真到了危及民進黨執政的地步。
所謂「不到黃河不死心,不撞南牆不回頭」,藍綠硬槓一年半,這一萬元既是「大罷免」的誘餌,也是朝野重開機的引線,特別條例雖然三讀,特別預算尚未送達,而美國對台關稅課徵比例,經過川普三個月的反覆變臉,迄無明確答案,這個本來因應關稅戰衝擊的支援措施,根本不該在一切都不確定的情況下拚三讀,卓揆「要求」預算報告是多此一舉,行政院提送特別預算,他本來就該赴院報告,只是不知特別預算何時送立法院?大罷免結束還是不是他報告,就和這一萬元發或不發一樣,都成「懸案」。
一萬元是否成「懸案」或直接蒸發,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對行政院的「拘束」(依法行政),直接崩解,民進黨破壞國會制衡的後果,就是樹立前例─政黨若再輪替,權力者也可以循例比照辦理,不理在野的民進黨。特別預算既尚未送達立法院,卓揆若真有心「報告說明」,那就真心誠意重估關稅衝擊,調整特別預算案內容並爭取立法院再修法,不要再把立法院刪掉的預算(台電補助)塞回特別預算案。
*本文原刊114/7/18風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