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震華(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
台美關稅談判進入最後階段,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團在華府正進行第4輪諮商。由於日本已談出亞洲國家迄今最低的對等關稅稅率15%,台灣團隊的壓力空前巨大,若無法談出比原先32%顯著更低的稅率,將無法向國人交代。
但依日本的經驗,若無法做出巨大讓步,要談出令人滿意的稅率是不可能的。因此,如何談出滿意的關稅,且其他讓步是「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正考驗著賴政府的智慧。
媒體報導,日本對美國讓步,包括增加進口汽車、卡車、稻米、合資開採天然氣、增加投資等,但許多細節仍不清楚,例如增加5500億美元投資、利潤由美國取得90%,到底是什麼意思?
由於民間企業的對美投資,政府是無法掌控的,因此報導中的投資應該是來自日本政府;但到底是簡單地由日本政府增加對美債「投資」,並將9成利息歸還美國政府(這接近傳言中的「海湖莊園協議」),還是將5500億美元直接交給美國政府,由華盛頓依其策略再投資到發展產業的「主權基金」(獲利由美國政府拿走9成),還是由華盛頓直接投資到部分領導性關鍵企業,迄今都還不清楚。
而日本投資5500億美元,必須完成的期限是長或短,對日本負擔輕重的意義非常不同,但這只有等待時間告訴我們答案。然而,這些讓步的相關內容一定會成為美國對台灣施壓的「範例」,我談判團隊自然相當清楚。
可以想見,我談判團隊目前面對的是一堆被要求讓步的項目:一,開放各種農產品進口;二,免關稅進口各種產品,包括汽車;三,增加購買美債,並讓美國分享利潤;四,增加對美國農產品和自然資源的採購;五,台積電擴大投資美國。
一個自然合理的考量原則,應該是對我國傷害越小的越優先開放;所謂「傷害越小」的意思,是考量其對我國國家和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及所得分配的負面影響,要越小越好。例如第一項,開放各種農產品進口,對我國的經濟利益影響(生產占比)其實不大,但是對所得偏低的農民影響巨大,並因轉業困難,會嚴重影響其所得分配,故可視為「傷害極大」而必須保留。但如果面臨非開放不可時,可以考慮「酌量」而非全面開放來減少傷害。
至於上述第三、四、五項,雖然對我國經濟利益多少都有傷害,但對我國的所得分配基本上沒啥惡化效果,且大體都是有「對價關係」的商業行為,無明顯的經濟傷害,故皆可先行考慮。
而針對第二項,全面性的免除關稅,我方明顯無能力承受,是無法考量的,連日本也未見這種讓步。至於汽車,若真無法維持某種關稅稅率,必須免關稅的話,至少要談到5至10年的調整期,以減少對汽車業的巨大衝擊。
最後,必須善用我方籌碼,包括台灣為美國看緊第一島鏈、支持美方AI發展等貢獻,以達到可能的互利雙贏,絕不可賠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114/7/24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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