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來在兩岸政策上的走鋼索作為,不僅加劇台海局勢的緊繃,更深刻影響兩岸人民的交流融合,尤其對陸配群體造成不公平的對待,嚴重損害台灣民主與法治的根基。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更曲解憲法,稱「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角色上,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荒腔走板,不僅將憲法「一國兩區」的核心概念扭曲為互不隸屬的兩國,而且將賴清德總統把對岸界定為「境外敵對勢力」的謬誤進一步擴張,將中國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國家」,由此而衍生違憲言論與作為,極其失當,也陷賴總統於不義。
劉世芳以《國籍法》及對「一國兩區」《憲法增修條文》的曲解,限制陸配的言論自由,進一步禁止陸配擔任公職。憲法明確將兩岸視為「一國兩區」關係,意味著雙方在同一主權體系內,分屬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政治地位並非國與國關係。劉世芳卻將此條文挪移到兩國論的架構內,聲稱是「互不隸屬」的兩個國家,顯然違反憲法原意,反映其片面強化「台獨」立場的政治操作,對憲法核心精神造成扭曲。
這樣的曲解已違逆民主法治原則,為政府剝奪陸配基本公民權利編造「法理基礎」。一個顯明事例是,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已合法取得身分並獲地方認可,卻因未及時放棄大陸戶籍證明被解職,這是赤裸裸對個人權利的剝奪,凸顯政府濫用行政權力,且無視陸配在台灣社會的融合努力,剝奪公民權的平等保障。其後果將加深社會分裂,阻礙多元融合。
違憲的「新兩國論」政策已在多重層面暴露其矛盾與謬誤。民進黨將抗中立場作為瓜分選票的利器,不斷強化台灣內部與兩岸之間的對立,使台灣社會分裂加深,兩岸關係緊張加劇。這種政治操作限制了陸配言論自由與公職權利,損害民主的公平性與法治精神,加劇社會的不滿與信任危機。另一方面,已使兩岸民間交流機制受阻,導致兩岸民眾缺乏溝通渠道,矛盾深化,大陸政府也採取反制措施,更凸顯其不利於兩岸和平。
賴政府制約兩岸交流的總綱領是《賴17條》。這個政策加劇兩岸交流的寒蟬效應,呈現政府部門濫用權力的惡行,以國家安全為名,擴張行政權。內政部、教育部、陸委會相繼藉此抑制兩岸經濟合作、文化交流和宗教互動,尤其要求軍公教清查陸籍身分,令交流機制癱瘓,宗教團體及民間交流活動被迫低調運作,破壞多年累積的信任基礎,已帶來嚴重的政治與社會副作用。
行政部門為了限縮兩岸交流而施行的行政濫權沒有限度,最近一個事例是,移民署禁止雲林縣政府官員赴成都觀摩世運會,儘管陸委會口頭否認限制,但移民署隨附通知明文禁止,暴露中央政府以行政命令凌駕地方政府決策,損害民主治理原則,引發社會的不滿與質疑。
這次大罷免,民進黨在「抗中保台」的訴求下,大扣紅帽,將非獨力量與政治人物汙衊為中共代理人、在地協力者,引起強烈反彈,遭致大罷免嚴重挫敗,可見民眾多不苟同民進黨激進的兩岸政策。在罷免失利後,民進黨實在應回應民意,鬆綁兩岸交流的限縮政策,回歸法治與和平共榮之路。
當務之急是解除過當的交流禁令,恢復兩岸交往。民進黨必須放下基於本位利益的政治算計,停止將兩岸政策工具化,堅守「一國兩區」憲法定位,以法治思維與開放心態推動政策。具體而言,「賴17條」中非國安必要的限制條款應予以凍結,大幅度恢復兩岸間的文化、宗教及民間交流,重建兩岸互信與理解。不應讓行政部門藉此濫用權力,剝奪人民的基本權益。
從劉世芳濫用《國籍法》限制陸配公職到曲解憲法擅自定位兩岸關係,不僅損害特定族群的基本權利,危害台灣的民主基礎與法治秩序,更阻滯兩岸交流與和平發展。劉世芳如此作為,顯係其個人積極的台獨意識形態作祟,也可能是內閣改組在即為保位而走極端,更可能是黨內派系內鬥的意志展現。不論理由為何,這樣違憲亂政的言行,早已不適合擔任內政部長這樣重要的職務。
*本文經中時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0812004262-262101?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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