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伊衝突與「午夜之槌」看台灣能源安全的兩難(呂政嘉)

從以伊衝突與「午夜之槌」看台灣能源安全的兩難(呂政嘉)

作者:呂政嘉(台灣民眾黨政策會研究員)

基於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指控伊朗發展核武、違反《核武禁擴條約》,以色列自6月13日起對伊朗軍事高層與核科學家發動攻擊,美國並於6月22日發動「午夜之槌」行動(Midnight Hammer),對伊朗核設施轟炸。六月下旬的中東衝突再度引發《日內瓦公約》關於核設施安全的討論,核能在民生與軍事用途之間的界線,更牽動區域政治的敏感神經;然而此次軍事攻擊對於台灣的影響不只原油價格波動,與其衍伸的紡織、運輸等產業衝擊,也反映了台灣能源配比的失衡,所會導致的韌性缺口。

核電廠應否或能否是戰爭攻擊目標?

若撇開承平時期不談,當區域軍事衝突發生時,核設施究竟會是敵軍的攻擊目標還是投鼠忌器的盾牌,民間論點各不相同。以同樣是核能電廠的反對方為例,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在「破解迷思」三篇系列文章中,分別從國際法、核安技術與共軍精準攻擊能力及焦土戰意圖,來說明核電廠的危險性;而王立第二戰研所則在〈從伊朗危機看台灣的能源問題〉一文中,就國際政治情勢的角度來說明啟用核能對於戰時能源安全的有限性,認為閃電戰中核電廠不可能是共軍攻擊的目標。

固然核能用於發電後,供民生、經濟與軍事的使用並無法被清楚區分,這也是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提醒的,《日內瓦公約》第56條還包含第2項但書,只要核三廠電力不能排除供給軍事基地使用的可能,即便中共攻擊核電廠也不違反國際公約;如同伊朗的各項核研究人員與設施並未被證實是用於核武,卻仍然遭殺害與破壞,而烏俄戰爭在2022年3月後,俄羅斯也並未如烏克蘭軍方預期的摧毀札波羅熱核電廠,儘管在戰爭還在進行中的當下,札波羅熱核電廠被懷疑將因俄軍佔領而成為軍事設施,目前六部機組仍已處於冷停機狀態、並未運轉。實際上在二戰後發展的核電廠,並非無數軍事衝突中破壞敵方能源供應的主要目標,水力與火力發電廠也會受到直接摧毀與破壞;顯見是否採用核能發電、核電是否供軍事使用,與戰時攻擊目標並無直接關聯。

來自荷姆茲海峽的全球能源危機

為反制美國與以色列聯手空襲境內核設施,伊朗國會一度批准封鎖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的措施,荷姆茲海峽連結波斯灣與阿曼灣,兩側分別為伊朗與阿曼鄰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飛地穆桑代姆省(Musandam)。荷姆茲海峽每日平均運輸約2,000萬桶的原油燃料,佔全球約石油貿易量的25%,相當於全球石油消耗量的120%,不但是OPEC國家(石油輸出國組織)仰賴的航線,且經由這個航線輸出的石油與天然氣有至少八成運往亞洲,主要是中國、印度、日本與南韓,荷姆茲海峽對於全球能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儘管最後伊朗並未實際封鎖海峽,伊朗被攻擊的三處核設施中也不包含運轉中的核電廠,受攻擊的鈾濃縮廠與技術中心外部也未偵測到放射性及化學物質洩漏。但單單是軍事危機與不穩定性,就已經讓布蘭特原油價格在數日內從每桶約60美元飆升至近80美元,漲幅超過30%;亞洲天然氣現貨價格也上漲超過10%,連帶全球天然氣運費與保險費大幅提升;在「午夜之槌」行動後油價又回落7%。

而荷姆茲海峽的風險對於台灣的能源衝擊,則須從台灣能源配比與燃料主要進口國來觀察。在2025年5月17日正式核電歸零,在此之前1到4月平均的能源配比,再生能源有14.1%、燃氣占45.7%、燃煤仍有34.4%,燃油也有1.4%,核能則是3.3%;在燃氣、燃煤與燃油三類火力發電中,燃料幾乎全部由國外進口,其中燃氣發電燃料的第二大來源國是卡達,燃油發電雖占比低,但前兩大來源國是沙烏地阿拉伯與科威特,這三個國家的油、氣運輸都須經過荷姆茲海峽,而天然氣又不同於石油,替代運輸路線有限故航路中斷對於燃料提供的衝擊更大。

高度仰賴進口的能源結構韌性脆弱

這意味著一旦石油與天然氣主要供應受阻,台灣近五成的發電會受衝擊、需要從其他燃料出口國替補。報導資料指出台灣有六成石油、四成天然氣進口需經過荷姆茲海峽,然而在「午夜之槌」行動的隔天,經濟部長郭智輝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受質詢時又表示台灣進口原油、天然氣,須經過荷莫茲海峽的比例低於20%,其中的落差顯然與計算採用資料有關。

雖然不是所有進口的石油與天然氣都用於發電,但進口天然氣中有八成用於發電;若依據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資料,稅號為「2709」的石油及稅號為「2711」的天然氣,在2021至2024年間石油總進口額平均為249億美元,沙烏地阿拉伯每年平均占32、科威特占18%,而天然氣的進口額平均為144億美元,單第二大來源國卡達就占17.31%,顯然絕對不如經濟部長所說的不到兩成。

無論在「啟核」或反核陣營的論述中,地緣政治下的國防安全都是重要考量,只是前者是基於能源安全、後者是針對軍事曝險而論;前者試圖找出非戰時產業、經濟永續的能源解決途徑,後者則著眼於戰時的可能情境,荷姆茲海峽的危機則同時凸顯了這兩種風險。無論核電廠興建與否,台灣的能源占比、再生能源的適足發展與能源韌性都是台灣人必須面對的功課;就如同無論核三廠是否繼續運轉,眼下既有的核廢料都必須面對最終處置,而數十年來處置進度的停滯也是不爭的事實。

台灣必須面對的能源轉型之路

反對重啟核電的一種說法是,核電僅占發電量不到4%,因此即便重啟核三廠,對於能源安全的貢獻也不大。但如今台灣的用電需求與發電能力早已不同於三十年前,這種說法忽視了過去經濟發展、民生水準提升的背景下,燃煤、燃氣占比大幅成長的情況,反觀核電的發電量自1985年的占比顛峰期至核電歸零以前,都沒有太大變化,只是因為火力發電遽增占比才縮小了。

逐步降低核能占比本就符合「非核家園」的目標,核能占比從1985年52.4%的高峰降到2001年後的20%以下,再到2025年停機前的不足4%,本來就是政策而非實際發電能力或貢獻度的結果。在野黨推動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台灣民眾黨更進一步發動重啟核電公投的理由,從來就不是因為核能占比過低、也不是反對再生能源發展;而是在核能占比逐步縮減、邁向「非核家園」的過程中,執政者沒有能力讓再生能源佔比成長到足以替補核電的發電量,反倒還衍伸台電虧損、綠電弊案甚至危及人民權利等執政不力的現況下,不得不然的選擇。無論在種種不同的風險評估下,台灣人民若能通過公投,讓社會充分對話、找出能源發展的新出路,不失為一個能源轉型的契機。

 

*本文原刊登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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