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光電弊案!小英男孩告訴我們的二三事(風傳媒)

又是光電弊案!小英男孩告訴我們的二三事(風傳媒)

「小英男孩」鄭亦麟疑涉收賄遭檢方收押-,許多人的反應是:又是光電弊案!但這個案例的「意義與重要」不僅於此,它如鏡子般映照出更多的事情。

畢業於台大經濟系的鄭亦麟,在取得英國倫敦大學能源及環境經濟暨政策碩士學位後於2015年加入民進黨智庫,蔡英文當選後出任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當時他不到30歲,之後被延攬為「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當時的執行長就是現在的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去年經濟部成立一家協助中小企業綠電採購的中介平台:台智電,總經理也是由鄭亦麟出任。

這次鄭亦麟因涉嫌幫東煒建設公司向台電喬供電,再以安插親友領乾薪的方式,利用胞弟私人帳號收受款項等涉及貪污收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而被偵查並收押。

從「小英男孩」受賄案可以看到的第一個現象是:光電「結構性」的成為弊案的溫床。台灣社會大概對「光電弊案」已經有點麻木了,因為已經多到堪稱「罄竹難書」的地步了,為什麼?

主要原因是光電(包括風電在內的綠電)基本上不是一個走市場機制的行業,從風光綠電從申請(或投標)開始到用地取得(光電幾乎都用公有地蓋)、與台電簽約訂收購價格,都需要官方點頭,甚至一切就緒後,因為光電要接上電網系統,因此還要台電配合。這次鄭亦麟收賄就是幫業者「施壓台電要饋電容量」(指綠能發電設備併聯至電網的容量)。

既然這項事業是從頭到尾都逃不過官方「核批」與配合,此時擁有的政商關係、掌握的「門路」人脈之重要性就遠遠超越專業。說白了,這是一個可供權力者、政客、相關機構人員,有所「發揮」甚至恣意妄為的空間。

綠電弊案多的根源在此,小英男孩的受賄弊案也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個案件,未來還是會有層出不窮的弊案出現。

第二個是民進黨的政治考量、官官相護的習性。鄭亦麟的案子1年多前就接獲檢舉,但今年初成立的台智電還是讓他擔任總經理;檢調的調查其實早已掌握證據之後,還為了不讓案件在823大罷免與公投前爆發、影響投票而延後。類似情況在台鹽董事長陳啓昱案中也看到,這裡面既有官場與政黨的「相護情誼」,又有司法體系向政治低頭屈服的景像。

第三個是民進黨重用政治幕僚、甚至被稱為監軍、及破壞原有的文官應有的專業與中立性,引發的弊端。以台電而言,傳統上這絕對不是一個所謂的「國營事業」、一家公營公司而已,台電負責全國的電力生產、配送,重要性不言可喻,過去台電董事長入選是要由總統欽點,而台電雖然體制上屬於經濟部旗下,但也一直能保有高度的專業性。

但從小英男孩案看到,鄭亦麟這麼一個30歲出頭、毫無相關專業的年輕人,卻自認「部長下第一人」、能拿錢辦事、對台電施壓要饋電容量,到底是誰、或是說什麼樣子的體制、政治氛圍,才能如此縱容這種既無專業、又乏政治資歷、更無體制內的名位,卻能騎在台電頭上指手畫腳、謀取利益?

根據媒體報導,鄭亦麟在面對調查官時,當面嗆聲「你知道我背後是誰嗎?」這個場景、這句話,算是非常傳神的反映出民進黨長期執政後,那些掌握權力者的囂張、腐敗結構性的彼此保護。

小英男孩受賄案反映出光電政策與推動方式的結構問題,一個幾乎完全靠官方核批、配合、輸送資源才能生存發展的產業,必然、也註定就是腐化的溫床,短期而言,賴政府應對推動光電(綠電)的環節作疏理與檢討,少一點官方的介入、多一點市場機制─例如光電的收購與價格就不該由台電以高價保證100%的收購,如果無法拿掉官方機制者,也該有更有效的監督機制。

中長期而言則是檢討與修正能源政策,一定程度上,這個錯誤的能源政策讓政府不得不、又不當的快速大幅增加光電,帶來的後果就是為求增加裝置容量的「業績」,官方放鬆了監督帶來負面效應,高雄大樹光電案即是案例;再來是業者為此爭搶稀釋資源,更容易發生弊端,這次小英男孩受賄案就是如此,業者為儘快有台電的饋電容量而不惜賄賂鄭亦麟。

如果賴政府不能以此案為鑑,對政策、程序、監督等方面作檢討改進,類似的光電弊案必然還是會層出不窮。

 

*本文經風傳媒授權轉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