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政男(醫師)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押1年後,獲北院以7千萬交保。他第一時間說要考慮是否接受,但親人與同志已由不得他。從他不急著出來,以及有感於羈押禁見環境惡劣而說「考上司法官應先體驗羈押一周」來看,他已把身陷黑牢的經驗化成下一階段從政生涯的養分。
1年前北院對北檢聲押柯文哲的最初裁定是無保請回,9個月前北院對一審延押的最初裁定是3千萬交保,後因北檢抗告,變成7千萬交保,最後改為延押。這次北院講得很清楚,主要證人已詢問完畢,在逃嫌犯「橘子」也不足以影響交保裁定,因此即使北檢抗告也難以翻盤了。
經多次庭訊,完全沒有增加柯文哲涉案證據,反而多位被告與證人翻供,做出對柯文哲有利的陳述,足證沒有必要延押柯文哲。由此可以檢討,台灣司法是否濫用羈押?德國人口是台灣的3倍多,但審前羈押人數差不多。德國的羈押與禁見分開聲請,只有不到1成被羈押者必須禁見,反觀台灣把兩者綁在一起,明顯侵犯被羈押者與案情無關的自由與人權。
京華城案的濫用羈押,受害最深是彭振聲,他在羈押前否認犯罪,但關進黑牢後不只自己受苦,妻子也心理受創,只好認罪換取交保與減刑起訴,未料其妻還是離世。北檢一開始以圖利與收賄聲押彭振聲,顯然以為他因貪財而犯法,沒多久悄悄拿下收賄罪嫌,只剩圖利,此時應知這樣的犯案情節不合理,卻依然勸說彭振聲認罪,以用來攻擊柯文哲,導致彭說出「檢察官認為圖利我就認罪」這樣荒謬的自白,令人為司法汗顏。
事實上京華城案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以及與《土管條例》並行不悖的狀況,太過技術性,彭振聲與柯文哲不可能知道箇中適法問題,就好像檢察官與法官不可能知道葉克膜要接在哪一條血管一樣,而圖利罪的構成要件是「明知違法」,北檢根本無法自圓其說。在收賄證據方面,押柯文哲1年,依然只有「小沈1500」幾個字,跟查出金流距離十萬八千里。
從北院交保裁定來看,法官並不輕信北檢對柯文哲的起訴證據,因此一審輕判,甚至無罪的可能性相當高。如果柯文哲一審沒判10年以上,甚至無罪,那麼以他進出黑牢所得到的光環,將是2028藍白合的當然總統候選人。問題是國民黨與盧秀燕願意當副的嗎?屆時是否重演2024藍白互不相讓局面,值得觀察。
至於柯文哲回歸民眾黨後,跟代理主席黃國昌的互動,完全不成問題,因為民眾黨支持者依然認定柯文哲是唯一太陽。1年前柯文哲被押,各界看壞他與民眾黨的政治前途,事實證明「小草」已度過風雨,迎向光明。
*本文原刊114/9/6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