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前羈押≠有罪,具保停押≠無罪─北檢別再抗告了!(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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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環境部發函風電業者,對在東部海岸建風機表達環境部「不鼓勵也不支持」的態度。

這是值得肯定與鼓勵的事,因為民進黨政府終於有一個部會,從長達近10年狂熱、躁進、不理性、到處破壞生態環境的「綠電大躍進」中清醒過來。但這還遠遠不夠,整個賴政府與民進黨,都該從這場「非理性躍進」中醒過來了。

台亞風能公司規畫要在台東海岸設58座陸域風機,在計劃提出後即引發地方強烈反彈,而且是不分藍綠政客都表達反對之意。過去對類似情況,中央相關部會在「增加業績」的心態下,幾乎都採支持與積極推動的態度。

這次經濟部、環境部上周發函風電業者,轉達地方反風電訴求,雖然可說是應立委的要求為之,但相較過去的態度與作法,一定程度上還是透露了微妙的變化,特別是環境部幾近於表態性的「不鼓勵也不支持」開發字眼,形同直接否決計劃,這些開發計劃如果進到環評階段,就不必想能如其它「政策性開發」一樣能得到環境部的「保駕護航」。

這個風電計劃,無論從有形或是從無形的成本效益看,都是極度不值得、成本與代價遠遠高於效益。風電唯一的效益就是供電,應該不會有人認為矗立天際的風機為景觀加分吧?這58座風機的效益,雖然開發商用「可以供某某地方1年用電」凸顯其效益,但實際上1年的供電只有10億度左右,相較之下,一部裝置容量50萬瓩的火力發電機,1年可供電約40億度左右,如以整體的需求看,這個風電計劃占比低到0.5%不到。

但其代價卻是高昂無比。東部是好山好水,插上風機後無疑破壞原有景觀;此外,東部原有的生態,無論是遷徙的猛禽、蝴蝶或是河口繁殖的鳥類,都將因風機運轉而受威脅也受衝擊,特別是風機矗立的南迴海岸是赤腹鷹和灰面鵟鷹的遷徙廊道,其影響難以估計。

或許有人認為區區58座風機的影響有限,一來這種說法輕忽了「局部破壞」對整體帶來的破壞,不是呈等比例,而是呈倍數的破壞性;例如,赤腹鷹、灰面鵟鷹遷徙廊道的南迴海岸,不必插滿風機,只要插個幾支,就可破壞整個遷徙廊道。

二來這個計劃過關後會帶來另一種型式的「破窗效應」,簡單的說就是會有多開發商要在東海岸插上自己的風機。事實上,除了台東海岸,同一家開發商也要帶在宜蘭蓋風電,預計從五結鄉至蘇澳鎮、沿著約7公里海岸線設置14部陸域風機。宜蘭是台灣的賞鳥天堂,秋冬的過境、冬侯鳥是賞鳥人追逐的對象,這個計劃重要的緊鄰蘭陽溪口濕地、生態保護區等敏感地帶,不難想像其帶來的影響與破壞會有多大。

在環境部發函給風電業者時已對東海岸設置陸域風機表達明確的立場:「不鼓勵也不支持,一定會以確保環境為最優先」,會嚴格審核把關,建議中央直接宣布東部海岸不接受風電開發案的申請:開發商不必虛耗時間與金錢等資源,嘗試在東部蓋風機,地方民眾不必耗費精力、時間與開發商對抗、向政府陳情,簡單的說就是藉此可節省不少有形與無形的社會成本。

但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賴政府必須從根源檢討與杜絕造成「綠電大躍進」的原因。

民進黨政府為了全面廢核而必須快速又大幅度的增加風光綠電,為此除了以高價保證收購綠電外,也對開發商大開方便之門,許多不宜、甚至完全不該開發的地方,都種下了光電、插上了風機。

因此,我們看到敏感的山坡地、海岸的灘地、魚塭潟湖、水庫溼地、良田農地等都要種電,連平地造林也要把樹砍光、山頭推倒、埤塘要填平,一切都為種電。而地小人稠的台灣,肯定不是綠電能大規模發展的沃土,因為以同樣面積土地能提供的電力而言,綠電需要數十甚至上百倍於核電、火電的土地。

某個角度而言,近2個多月發生眾多不利於綠電的事件,對台灣而言反而是好事一件」。颱風摧毀眾多光電板,至今仍無法收拾善後,讓各界思考20年後光電垃圾的污染問題;高雄大樹光電開發案對水土保持的破壞與濫墾,讓社會警覺綠電對環境生態的破壞;「小英男孩」受賄案,則凸顯官方主導、大躍進式計劃帶來的貪腐問題,肥了綠友友、漲了電價。

現在,這些都該修改導正了,就從東海岸全面禁止風電開發開始吧,希望賴政府「放下屠刀」,全面檢討與修正能源政策,不要再殘害台灣的好山好水了。

 

*本文經風傳媒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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