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履中(美國德州Sam Houston州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台灣即將於7月26日進行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罷免行動,針對多達24位現任國民黨立委展開罷免投票,這些立委多數來自藍營基本盤選區,卻因政治不滿與仇恨動員而面臨罷免危機。表面上,這是一場人民展現民主參與的公民行動;實際上,這卻是一次用罷免進行政治報復的選舉延長賽,試圖藉制度漏洞逆轉國會權力版圖。當罷免權被濫用成為對在野黨的政治清算工具,台灣的民主不但沒有深化,反而正走向自我傷害、自我侵蝕的惡性循環。
事實上,罷免制度原本是民主政治中的非常手段,設計目的在於彈劾嚴重失職、違法或背叛民意的極端個案。但台灣自2016年修改《選罷法》、大幅降低罷免門檻後,罷免程序日益被政治操作綁架。舉凡提議、連署、通過所需人數,門檻低至足以讓少數激進團體發動仇恨動員,只要能鼓動少數高情緒動員的選民出門投票,即可能達成罷免目的,無視多數在大選中做出的選擇。
政治學界研究指出,罷免制度在新興民主國家往往造成比原意更大的民主傷害。罷免帶來的負面政治言論,強化「政客無能、體制腐敗」的刻板印象,讓選民對整體政治失去信任。不僅如此,在小選區制度下,罷免常激化社區內部對立,鄰里親友為政見分裂翻臉的情況屢見不鮮。政治心理學研究更指出,罷免若非針對特定極端事件,而是對整體政黨成員進行政治性清洗,其副作用將是制度性信任崩解與政治犬儒主義蔓延。
以美國為例,即使政黨極化、對立嚴重,歷史上卻從未出現過「罷免國會議員」的案例。這不是因為美國制度較為保守,而是出於對代議制度穩定運作的深刻理解與制度性設計。根據美國憲法,參眾議員一旦當選即屬於聯邦公職,其職責在於制定全國政策,而非只對選區負責。其罷免或解職的唯一合法途徑,是由國會各院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開除」程序,而不是透過選民直接罷免。
美國憲法制定時,開創聯邦制度者有一個深刻認知:代議政治能否穩定,不是看誰贏,而是看輸家是否輸得起。民主制度中不可能場場皆贏,輸的一方是否願意尊重選舉結果、進入在野監督,正是制度可長可久的關鍵。若選民選出的代表隨時可能被另一群選民動員推翻,那麼代議制度將喪失穩定性,也讓立委從政務規劃者變成保位求存者。今日罷免他,明日補選他人,後天再罷免重來一遍,這不叫民主深化,而是民主內耗。
更令人憂心的是,在台灣目前高度對立的政治氣氛中,罷免與否早已不再是針對民代問政表現,而是簡化為「你挺不挺這個黨」。這種政治效忠式的選票運作模式,使罷免不再是「公民監督工具」,而是成為執政黨與其友軍「反制國會多數」的另類手段。如果補選結果仍由同一黨勝出,那麼執政黨是否會繼續啟動新一波罷免?代議政治是否要被無止境的報復循環吞噬?
這樣的發展與賴清德總統所高喊的「團結」完全背道而馳。賴總統多次強調,台灣要在國際壓力下凝聚力量、共抗外患,團結是最大的民主資產。但實際政治操作卻容許並默許罷免成為選後清算機制,這不僅矛盾,也讓「團結」淪為政治語言的空殼。試問,在一個社會連基本的選舉結果都無法互信、尊重,連反對陣營的存在都要被動員排除,還談什麼全民共同抵禦外敵?
民主最大的試煉不是贏得勝選,而是輸得起的風度。真正穩健的民主,不是靠頻繁投票堆疊出來的數字,而是靠制度穩定運作、各方互相制衡、尊重程序與選擇的文化養成。罷免制度若不加節制,最終可能讓每一次選舉都變成「賽後重賽」,讓社會陷入仇恨循環、信任瓦解,讓整個政治共同體無法對外一致對內穩定。
台灣若無法在此刻正視罷免制度被濫用的問題,不僅民主將走上內耗不休的歧路,更可能讓外部勢力坐收台灣自亂陣腳之利。北京不需出兵,也不需滲透,只要等我們在制度內自我瓦解即可。面對這樣的局勢,台灣需要問自己,我們的民主,還有多少時間可以揮霍在這樣的對立與報復之中?
*本文原刊114/7/5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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