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內政部一連串限縮人民權益的修法和以行政權解釋法令的舉措,不僅傷害人民的法定權利,也引發其他部會起而效尤,對於兩岸關係的影響尤大。面對內政部長劉世芳這門自走炮,行政院確實必須加以節制,否則在內外局勢艱困的情況下,不僅民心盡失,兩岸關係也會愈走愈遠。
內政部先是針對陸配採取限縮措施,之前的亞亞事件,因為網紅八炯的檢舉,移民署以她宣揚「武統言論」為由,廢止其來台依親許可並勒令限期離境,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境,緊接著又有兩名個案被內政部判定違規,驅離出境。這是標準的迫害言論自由,只准側翼、網紅高喊台獨,不准百姓喊武統,根本就是民主倒退的象徵。
其實,內政部豈止是為了言論而已,其根本目的是把大陸人士切割,不認同他們是中華民國國民,也就是不認同憲法有關「一國兩區」的法理規定,「滾回中國去」才是他們內心的潛台詞。尤其是部長劉世芳,過去就是以仇中標榜自己,在擔任立委時還質疑僑委會辦理的夏令營及教師巡迴教學,認為扯鈴是中國文化的一支,僑教應該與「中國統戰工具」有所區別,被戲稱「比扯鈴還扯」。
自劉世芳擔任內政部長以來,更是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擺一旁,用《國籍法》對待外國人的方式對待陸配,即使是在陳水扁和蔡英文時代也沒有如此做。最近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的村長鄧萬華遭解職就是例子,她出身四川,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但內政部卻以她沒有提交放棄大陸戶籍證明而將她解職。這是極為不人道的作法,她能被選為村長說明她早已融入當地社會且獲得鄉親肯定,劉世芳寧可為了意識形態錯引法條陷人於困境。
內政部最近也完成相關修法,未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備的文件除了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公證書之外,還要繳附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大陸地區護照證明的公證書。立委陳玉珍就質疑,內政部自己已經違法違憲在先,要怎麼放棄我國憲法上不承認的國家護照?劉世芳心中只想著台獨。立委林國成也批評劉世芳不要因為個人喜好,誤了兩岸關係最基本的人權。
2025世運會7日在成都登場,雲林縣政府欲爭取2033年世運會,特別指派教育處長和交通工務局長前往參訪取經,不料出發前移民署通知「不予許可」,而陸委會卻表示沒有「不予許可」,是雲林縣府與中華奧會溝通的問題,不是陸委會和移民署基於任何理由取消。但通知書就是移民署發的,通知書說若對審查結果不服可提訴願,但訴願程序冗長,等到有結果,比賽早已結束了。移民署動輒拿雞毛當令箭阻擋人民赴大陸交流的做法迭遭民怨,難道是有劉世芳這個靠山?
移民署憑什麼禁止雲林縣府官員到大陸觀摩?如果和奧會溝通有問題,說明一下不就解決了?中華奧會都沒說話,移民署不就是藉行政裁量權找個理由阻擋?難道是因為顏色不對,雲林縣是藍營執政,不准去就是不准去。
內政部最近也預告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加嚴僑民役男緩徵條件,將僑民役男居住期限屆滿1年辦理徵兵的規定縮短為183天,並刪除華僑回國投資得暫緩徵兵的規定,另增訂原有戶籍的僑民役男返國時應提出自僑居地出發的證明文件。受到影響的僑民役男就有2萬多人。內政部這項新修法表面上是強化國防韌性,實際上則是擾民。
自從賴總統提出「賴17條」之後,內政部就緊縮兩岸之間的交流互動,移民署針對陸客申請入境或是公職人員出訪大陸也是多方限制,17條中雖有「提高國人赴中國旅遊的風險意識」、「落實各級公職人員赴中交流揭露制度」、「對中國人士來台交流進行風險管理」等項目,卻沒有要相關部門以擴大法令解釋、引用不利人民的法條或修法來達到上述目標。內政部和移民署的諸多做法確實對人民權益造成傷害、為兩岸關係帶來不利影響,也為賴清德製造麻煩。劉世芳這門自走炮已為台灣帶來潛在危機。
*本文經中時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0810002268-262101?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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